现年34岁的刘万平曾因犯持有假币罪和盗窃罪,于2015年5月被福建省武夷山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满释放后的他不思悔改,竟又重操旧业,四处作案。
2017年3月5日中午,刘万平骑摩托车窜到福建省顺昌县,在一家米铺花115元买了一袋50斤的大米,用摩托车载着这袋大米到建西镇寻找作案目标。他看见一老年妇女王某在街上散步,便上前以2元钱一斤的低价向她兜售大米。王某购买了30斤大米,刘万平提出将米送到她家。趁王某回屋拿钱准备付账时,刘万平从口袋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红包,拿在左手上,同时把两张100元面值的假币放在红包下面夹着,然后他对王某说:“跟你换200元新钱,我要拿去包红包吃酒。”王某信以为真,拿了两张100元人民币给刘万平。刘万平接过钱,趁王某不注意,把王某给的真钱跟自己红包下的假钱交换,迅速放进自己口袋里,然后跟王某说:“这两张有点破,换两张。”王某看了确实有点破,于是换了两张给刘万平。不想,刘万平还嫌破,要求再换两张。不明就里的王某照办了。然而不管怎么换,刘万平总是嫌王某的钱破。最后,王某不耐烦了,米也不要了,把刘万平赶走了。几天之后,王某的家人要用钱时才发现,王某被刘万平用假钱调包走了1800元,于是报警。
3月23日,刘万平被抓获。公安机关从刘万平处扣押了假币2.23万元。经查,自2016年12月至案发,刘万平在顺昌境内共作案6次,用假币调包换得真钞6400元,其中案值最大的一次事主损失了2300元。
据刘万平交代,每次作案前,他都会事先从店铺购买好大米,然后骑着摩托车载着大米四处寻找老年人下手。在骗取老年人的信任,让他们认为自己真是卖大米的并购买后,自己往往会主动上门送货。等他们付买米钱的时候,再说喝酒包红包换新钱,并用自己事先准备好的划开一个口子的百元版假币,骗对方说付给自己的钱是破损的,让对方再换新的钱给自己。骗来的钱大部分已被他挥霍掉了。
4月26日,刘万平被顺昌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和持有假币罪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