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午,金湖县院召开四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海波主持会议,其他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第一专题内容、习近平关于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近期重要讲话精神,部分领导就相关学习内容作交流发言。
最后,周海波检察长指出: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盯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坚持系统观念、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一是强化作风建设,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法机关,必须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不打折、不变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学习教育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扛牢使命担当,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要紧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抓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涉外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以法治力量护航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三是压实检察责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要结合地方资源禀赋,针对白马湖湿地,加强对野生动植物和良好生态环境的保护,不断挖掘公益诉讼线索,提高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四是借助数字赋能,服务保障科技强国建设。加强科技创新检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培训、业务竞赛、交流合作等方式,提升检察人员数字化工作能力。按照“务实管用”的思路,统筹、规范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发应用,以数字革命赋能监督办案。构建新时代检察技术工作格局,深化业务与技术协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