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金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金湖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金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林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一审判决
2022-02-28 17:23:00 来源:金湖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孙维健
日前,经金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金湖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